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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自筹经费类研究课题的通知
日期:2019-06-11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提升我国旅游职业教育的研究水平,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根据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旅游行指委”)2019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现将2019年旅游行指委自筹经费类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数量

旅游行指委2019年发布12个自筹经费类研究课题。

二、选题范围

研究课题选题应体现旅游职业教育的重点问题,致力于解决教育过程中的现实问题,体现前瞻性和可行性。可选研究方向如下: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与旅游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研

  究

2.文旅融合背景下旅游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

3.旅游职业教育专业类课程建设与改革研究

4.新科技对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影响研究

5.旅游专业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质量研究

6.《中国旅游与饭店行业培训包》开发研究

7.职业院校旅游类专业“(1+X)”的创新与探索

8.旅游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素质、品质的要素构成与评价研究

9.旅游人才市场需求与学校培养互动机制研究

10.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对职业教育的影响研究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填写《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委托书》(以下简称“《委托书》”)和《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课题评审活页》(以下简称“《活页》”)。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允许再次申报。

2.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要做好申报组织及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根据本通知及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委托书》的所有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承担信誉保证。

3.《委托书》要求一式五份(1 份原件,4 份复印件,A3 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活页》纸质版要求一式五份(A3 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于2019年7月30日前(纸质版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至旅游行指委秘书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4.为保证课题成果质量,2019年度自筹经费类研究课题申请做如下限定:(1)在研的其他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旅游行指委研究课题。(2)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项目)有较大关联的课题(项目),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课题(项目)与已承担课题(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旅游行指委研究课题。(3)凡以学位论文为基础申报旅游行指委研究课题,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的联系和区别,项目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原件。(4)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能申请旅游行指委研究课题。(5)以旅游行指委研究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须标注“全国旅游行指委课题”字样。

5.旅游行指委秘书处对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申报受理

1.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本课题专家评审组,负责课题评审工作,日常工作由旅游行指委秘书处负责。

2.资格审查。旅游行指委秘书处对申报人递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申报不得采用曾经完成或其他研究机构发布的成果作为本次申报课题研究内容,否则不予采纳,并取消其申报资格。

3.确定课题承办单位。将各申报人提交的《委托书》和《活页》交由评审专家审阅,专家评审组以投票方式推荐符合条件的研究课题,秘书处整理后上报,最终结果在中国旅游人才发展研究院网站公布。

五、课题管理

1.课题经费。课题经费额度由申请人与所在单位协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1万元,并在《委托书》中注明。

2.研究期限。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

3.立项证书。旅游行指委为入选课题颁发立项证书。未入选课题不再另行通知。

4.课题执行。课题负责人应当遵守国家相关学术文件规定,按照本文件的要求,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5.课题监督指导。旅游行指委组织专家对入选课题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并组织结题评审。

六、联系方式

人:何  娜   010-65778412  18910366268

              严泽美  15201696261

邮  箱:wmycjh@163.com(邮件标题注明:2019年自筹经费类研究课题、学校和申请人)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求楼915室 旅游业教教学导委会秘

邮  编:100024


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9年6月6日




行指委自筹经费-《委托书》(2019年2月版)

全国旅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课题评审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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